今天這個特首又在答問大會上大放厥詞!
他居然厚顏無恥的說他的所謂"意見"代表大部分香港人的意見!!!
當時發言全文:
| 吳靄儀議員:主席,我問的是行政長官個人的良知和原則。我現時追問,行政長官的意思是否即是說經濟搞得好,就可以不承認殺人呢?香港特別行政區為了分享利益,是否就應該埋沒良心呢? 行政長官:我所說的是時間過去了,香港人對於國家各方面的發展,不單止是經濟上的發展,其他方面的發展得到驕人的成就,這帶給香港不單止是經濟繁榮,而且社會穩定。我很希望在這方面大家可以信賴香港人會作出客觀的評價。我剛才所講是反映...... 公眾席人士:......是問你有沒有良知...... 立法會主席:公眾席的人士。工作人員請公眾席的人士離開,立即離開。 吳靄儀議員:行政長官,你是否答完。主席,如果行政長官是答完,我想問一個規程的問題。主席,在平時的大會上,如果是官員沒有回答我們的問題的話,我們可以提出的。那麼在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上,同一樣的規程是否適用呢?因為行政長官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? 立法會主席:吳議員,即使在平時的質詢的環節中,我也不止一次提出過,出席我們會議的官員,其回應的問題,或者是不能夠符合議員的要求,很多時候官員認為他已經回答了,議員起來說剛才那位官員沒有回答他的問題。我認為我們包括主持會議,我作為主持會議,我是不能夠強逼我們的官員按照議員的要求來回答問題。我們在這個行政長官答問會,歷來的做法都是每一位議員提問後,有一個簡單的跟進質詢,如果議員不滿意行政長官的答問,我相信只能夠通過其他的方式來表達。 |


自己(5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