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選又好, 公投也好, 重點是 <center><strong><font size=6>投票是公民的權利</font></strong></center> 當北面的人民還沒有這種權利時, 為什麼我們要自動棄權? 回歸當真是把所有的公民權都要拱手相讓嗎? 所以, 無論你喜不喜歡那些候選人, 禮拜日也應該去投票!